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据蚌埠市生态环境局消息 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39家企业开展了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初评结果:诚信企业1家,良好企业31家,警示企业6家,不良企业1家。现将评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企业、公众、环保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采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示期限:2021年8月17日至8月27日
联系电话:0552-3112598
电子邮箱:bbhbjtrk@163.com
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市级初步评分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