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全力推进全市排污许可工作提质增效,在实际工作中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各项部署要求。
优化分类管理
印发了《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类企业以及建设主体为宝武马钢公司的发证管理工作,各县、区(开发园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简化管理类企业的发证管理工作。推行排污许可分级管理,简单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市局办,缩短办理时间,提升办理效率。
推行全程网办
全面推进排污许可首次申领、变更、延续、核销等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审核,让企业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办理各类排污许可首次申领、变更、延续和核销共计691件次,全部实现了网上办理,极大方便了企业办事。
实行科室会审
注重排污许可管理科室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全局各业务科室的专业作用,建立了排污许可联合审查审核机制。排污许可证日常核发管理中,水、气、固、监测和执法等相关科室和部门全程参与,结合科室职责进行专业化审核,网上联合会审,复杂问题共同研究,保证排污许可证各要素管理的准确性、科学性。
强化质量复核
分年度分行业开展全市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检查,核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帮助各相关单位开展整改,排污许可管理实现从面上全覆盖到质量全提升的转变,“双百”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2022年马鞍山市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生态环境部抽查4家,问题率零。
严格事后监管
将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畴,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市排污许可证后检查,重点检查持证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标准、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系统填报等情况,帮助企业查摆证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开展整改,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马鞍山市排污可发证管理单位770家,登记管理单位5751家,做到了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原标题:770+5751!市生态环境局推进排污许可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马鞍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