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4月26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池州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知。请各地、各相关部门督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相关工作。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了2023年池州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现公示期满予以公布。请各地、各相关部门督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