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9月22日,记者了解到,合肥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向肥东县一家建材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随意倾倒污泥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整并责令改正。
今年4月上旬,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辖区道路上被倾倒一处污泥,占地约十余平方米并伴有明显异味。接通报后,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查。因现场未查获污泥运输车辆且周边无摄像头,环境执法人员与时间赛跑,在对被倾倒污泥及包装物进行细致勘验的基础上,结合其特性对区内关联性工业企业进行筛选分析和秘密走访,最终仅用半天即成功锁定污泥源头——一家挖掘机零部件制造企业。
各种证据表明,该企业将厂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交由建材企业转运并最终作为建材原料处置,而这家建材企业安排的污泥运输车辆驾驶人员为图省事竟将该车污泥(后经称重约6.8吨)倾倒在新港工业园某偏僻道路路旁。
为明确案件性质,5月中旬,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与挖掘机零部件制造企业共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倾倒的污泥取样鉴定,历时近两个月终于确定该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依法应当追究倾倒单位的行政责任。8月下旬,涉事的建材企业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下,将被倾倒的污泥全部转运至外市进行水泥窑安全协同处置。结合污泥处置费用,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最终依法对该建材企业罚款10万元,并对挖掘机零部件制造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警示该企业严格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法合规处置。
孙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