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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巢湖市主城区禁放禁售烟花爆竹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消息,1月27日上午,巢湖市召开2022年春节期间全市禁放工作部署动员会,巢湖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明哲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市禁放办汇报了2021年主要工作;市禁放成员单位、城区街道依次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朱昌圣部署了2022年春节期间禁放工作,市领导江巢生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下,过去六年里,市禁放成员单位做到常态化开展禁放宣传、禁放巡查、源头查禁、销毁震慑和禁放考核工作,巢湖的空气质量变好了,安全事故减少了,生活环境更宜居了。

为进一步巩固禁放工作成果,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会议对今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凤凰山街道、卧牛山街道、亚父街道、天河街道、半汤街道。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的时间: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春节期间)。

三、对违规燃放行为执行“五个一律”,即:一律将当事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从重处罚;处罚一律录入信用共享平台;公职人员一律抄报至市纪委监委和所在单位;典型案例一律媒体爆光;首名举报一律奖励200元。各成员单位继续以“五个常态”开展禁放工作的同时,为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禁放工作,将对查证属实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首名举报人,由公安机关在一周内予以现金奖励。

具体标准为:举报非法生产的奖励3000元,举报非法储存、运输的奖励2000元,举报非法销售的奖励1000元,举报违规燃放的奖励200元,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0551—66273310(城北派出所)

0551—82627273(卧牛派出所)

0551—82312420(朝阳派出所)

0551—82356761(半汤派出所)

美好家园共建共享。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呵护好巢湖的蓝天白云、洁净空气,人人都是主角、处处都是战场。广大市民要勇做禁放工作的实践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为把巢湖打造成为优质优良宜居宜业的生态高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违规燃放的处罚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批发企业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宾馆、酒店、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对服务区域内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公民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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