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为强化新法震慑效应,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结合中高考期间“禁噪”巡查工作,对发现的噪声违法行为,开出新法实施以来的安徽省首张罚单。
6月6日上午,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反映:合肥某公司生产过程中噪声较大,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奔赴现场,对该单位现场工况进行勘察,并开展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南厂界噪声测量值达到70.2分贝,远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昼间限值要求。执法人员立即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根据《噪声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当日按照法定程序下达了处罚告知书。
同时,执法人员现场为企业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耐心向企业解读法律条款,提醒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规范生产,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此次执法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做到既守好“责任田”,又站好“服务岗”,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下一步,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紧扣法律规定,突出重点领域,确保法律规定的重要制度、措施、责任落实见效,使之成为防噪、降噪、治噪的有力武器,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噪声污染防治氛围,用法治方式法律武器共同守护和谐安宁家园。
来源: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合肥生态环境”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