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网 » 法治 » 正文 »

阜阳支持磋商 促有效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近日,一起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听证会,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市检察院依法派员参加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司法确认工作。

该案是上级院挂牌督办的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重点案件。案发后,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引导侦查,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立案,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督促并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开展涉案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动涉案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因案件重大复杂,市县两级院公益诉讼部门采用一体化办案形式,在办案中灵活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多次参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预磋商和正式磋商会议等方式,推动赔偿权利人与部分赔偿义务人成功达成赔偿协议,江苏某公司及王某等人已公开赔礼道歉并实际支付2500余万元赔偿金,用于该案应急处置及生态修复。后赔偿权利人与义务人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磋商协议效力予以司法确认。

此次听证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赔偿协议是否真实、赔偿标准是否适当、是否充分保护环境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市检察院根据听证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阜阳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赔偿权利人指定部门,应及时对相关修复工作组织验收评估,确保本案生态环境得到治理恢复;针对磋商不成的赔偿义务人,要依法及时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检察机关也将依法支持起诉,确保该案监督效果。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始终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途径,持续依法能动履职,努力把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治理效果的要求贯穿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各个阶段,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徐盈盈)

原标题:支持磋商促有效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来源:颍州晚报

安徽环境新闻网相关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