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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警方:祭祖引发火灾 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7日

大皖新闻讯   清明时节万物复苏,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潜山市公安局严格执行"两个一律"加大对涉火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日前连续查处5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3月10日14时,水吼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水吼镇三里村野外发生火灾。水吼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发现火势已经蔓延扩散。在警民通力协作下,成功将火情扑灭。经查,系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在水吼镇三里村烧香祭祖时不慎引发火灾。

3月12日,经鉴定,杨某某引发的火灾过火面积达26亩地。目前,潜山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3月25日13时,潜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梅城镇公墓旁一处茅草着火。城关派出所民警、辅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全力扑救,成功将山火扑灭。

经查,系违法行为人贺某在祭祖燃烧纸钱时不慎点燃旁边的杂草,引发火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26日10时,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风情大道旁发生火灾。城关派出所民警、辅警立即赶到现场,与群众通力协作,迅速将火扑灭。

经查,系违法行为人陈某在祭祖时使用打火机点燃纸制品和鞭炮,导致附近植被被点燃,引发火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27日9时,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潜山市模范村发生火灾,火势较大。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扑救工作。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现场浓烟滚滚,火势有不断向外蔓延的趋势。民警立即冲进火场,使用随车携带的救火工具成功阻止火势蔓延。

经查,系违法行为人吴某在梅城镇模范村祭祖时不慎引燃周边杂草,引发火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28日9时,官庄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官庄镇官庄村附近发生火灾。官庄派出所民警、辅警立即赶往火灾现场,在群众的协助下,迅速扑灭山火。由于火灾现场为一处坟地,附近有燃放烟花爆竹痕迹。经走访调查,民警发现刘某东、刘某周有重大嫌疑。

经查,3月28日9时,刘某东、刘某周在祭祖时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点处于山林中,造成山林火灾,现场过火面积达数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潜山警方提请市民清明祭扫应摒弃旧习,用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进入林区时不要携带火种,严禁抽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烧秸秆等行为,由此引发山火灾害,公安机关将从严处理。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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