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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成功磋商一起养殖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今年3月6日,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接到一起有关反映辖区内某养殖场环境污染的投诉线索,迅速立案调查并启动索赔程序,经过多部门联动执法、专家现场核查等程序,4月14日,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在潜山市组织召开某养殖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经过磋商,双方对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内容达成一致,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这是安庆市生态环境局、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快速推动实现一次性磋商成功的又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和全面试行以来,潜山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成为生态环保工作的有力抓手,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呈现出“查处及时高效、部门联动有力、主管部门指导有方、事前当事人沟通充分”四大特点。下一步,该市将持续强化部门配合联动,开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新局面。(吴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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