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秸秆禁烧工作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依据违纪违法事实、情节、后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5月13日,《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发,这是亳州市今年发出的第二道“禁烧令”。
早在3月10日,亳州市就印发了《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对农作物和药材秸秆、落叶、荒草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力争火点为“零”。
亳州市已连续三年实现卫星监测“零”火点,正在向着新一年“零”火点目标奋进。
强化禁烧再“出招”
5月13日,《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印发,这是亳州市今年发出的第二道“禁烧令”。
《暂行办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健全市督导联系县区、县区包乡镇、乡镇包村(含社区)、村包队、队包户以及党员联系农户的“五联包”立体责任网络,层层压实包保责任,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对秸秆禁烧工作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依据违纪违法事实、情节、后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被国家或省通报为全市“第一把火”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被国家或省通报为县区“第一把火”或者火点数达到3个及以上的乡镇,由县区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予以免职处理,年终综合考评“一票否决”。
市级督查通报火点总数年度排名全市最多的三个乡镇,由县区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予以免职或者撤职等处理,对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予以免职或者警告、记过等纪律处理,年终综合考评“一票否决”。
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导致亳州市工作落后的,责令国家及省通报火点最多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检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予以调整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或予以诫勉、警告、记过等纪律处理。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焚烧秸秆行为和各级督查检查人员玩忽职守、督查检查不力等现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12345市长热线。对5月25日至6月25日午收、9月25日至10月25日秋收、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等重点时段,出现的火点,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今年“禁烧令”更严
早在3月10日,亳州市就印发了《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对农作物和药材秸秆、落叶、荒草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力争火点为“零”。
亳州市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目标为,在全市范围内对农作物和药材秸秆、落叶、荒草露天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其中午收(5月25日至6月25日)、秋收(9月25日至10月25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不因露天焚烧秸秆等引起环境污染,力争全年实现“零”火点,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方案》要求,要加强离田利用。各地要强化秸秆离田利用,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做好“五边”清理工作,广泛依托秸秆收储网络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及时收储秸秆,确保消除焚烧隐患。
要突出监管重点。各地要加强秸秆堆场、省界、市界、县区边界、乡镇边界、高速和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禁烧监管,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建立突发应急队伍,配备灭火器、旋耕机、洒水车等应急设备,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加大雨前、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着重解决问题村、后进村、边界村和种植大户、困难户等重点对象的收种和秸秆堆放问题,实行重点帮扶、重点监管、重点防控。
要强化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秸秆禁烧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解决秸秆处置政策措施。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提高“村村通”广播和流动宣传车巡逻宣传频次,同时防止噪声污染。加大对焚烧秸秆地区和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全社会及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焚烧秸秆、随意倾倒秸秆的危害,营造全民全域全年禁止焚烧秸秆的有利氛围。
连续三年“零”火点
亳州市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提前动员,周密部署,严防严控,全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到2022年底,已连续三年实现卫星监测“零”火点。
坚持高位推进。市环委办及时出台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要求抓细抓实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市政府分管领导加强调研调度,全力推进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
强化宣传动员。市直主流媒体对秸秆禁烧工作大篇幅宣传报道,各县区、各乡镇及时调度,在重点禁烧时段,加大巡查频次和宣传力度,2022年全市发放明白纸100余万份,开通了禁烧宣传广播13950 个,发动宣传车9600余辆交替巡回宣传,为秸秆禁烧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强化源头管控。结合乡村振兴、文明创建,亳州市各地积极做好秸秆、落叶、荒草等“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实行“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减少焚烧隐患,美化镇村生态环境。针对秋冬季秸秆堆场易产生高温自燃情况,相关部门加大对秸秆堆场专项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专项督查。市级加强重点时段督导帮扶,压实镇村禁烧包保责任。特别是针对秋冬季各类焚烧点多面广、疫情影响,部分镇村禁烧巡查放松,零星焚烧有反弹趋势,市级及时开展“县区交叉互查”和“集中暗访督查”。通过全市全覆盖不间断督查,形成禁烧高压态势,真正实现全年全面禁烧。(记者 汝平 通讯员 孙进)
原标题:《亳州市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出台再发“禁烧令”,严防地头“第一把火”
来源: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