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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开展“说理式”执法 更添人情味

“未采取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相同类型的违法案例,2022年8月巢湖A公司和2023年6月巢湖B公司收到的处罚决定书相比,从外观上看,纸张做了“加法”,从1页纸变成了4页纸,多出来的3页纸是用来“说理”的,给被处罚人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说明“道理”,讲明“情理”。

处罚决定书的变化,源于2023年1月执行的《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各种文书做了统一规范要求,在处罚决定证据中键入释法说理,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变化一:提升执法文书说理性

对比上述两份处罚决定书,不难看出其中的改变。

“2022版”处罚决定书仅列出了被处罚人的违法事实,简单证据目录以及对此作出的处罚决定。而“2023版”处罚决定书,不仅列出了被处罚人的违法事实以及对此作出的处罚决定,还详细列举了作出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文依据和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证据证明的对象。同时,还要求执法人员画现场勘查平面图、送达地址确认书以及被处罚人的权益等,要求生态环境执法文书中违法行为描述必须清楚,证据列举必须充分,申辩意见及采纳原因必须翔实,引用的法律条款、裁量标准必须加上具体内容。

“我们围绕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有效避免行政处罚决定复议、起诉等后续问题,让生态环境执法更添‘人情味’,拒绝‘冷冰冰’”。巢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变化二:法制审查把好文书制作关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提升执法效能,首先,文书先由各执法室进行初审,室主任带领业务骨干对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对违法事实认定、处罚依据论证、自由裁量标准适用等形成初步意见,完成案件调查报告上报执法大队领导审查;其次,案件承办人员向分管局领导、大队领导汇报案件查处情况并报送相关案件文书予以审查;最后,将案件文书提交法宣科审查后,报局案审会对处罚决定进行审定。

“执法文书的变化,虽然加大了我们的工作量,但是这也是提升执法公正水平的一大途径,也是执法人员从事执法工作所必备的能力和技巧。”该负责人表示,为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还从学习提升和强化指导两个方面,强化执法人员的释法说理能力。

变化三:以理服人,执法同时传播法律知识

说起变化,该负责人给我们举了一个最近办理的案件为例。

巢湖某建材加工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一案,在进行处罚前,我们向该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单位负责人存在侥幸心理,说肯定不会缴纳这个罚款,而且情绪非常抵触。

执法人员主动上门,与该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说明“道理”,讲明“情理”。

最终,该单位负责人对自己相关违法行为有了清晰的认识,主动缴纳了罚款,并将自己的厂房腾空。

说起变化,还源于该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执法的同时,普及了法律知识,企业出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也有所减少,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说理式’执法重在阐明‘法’和‘理’,执法对象从‘不敢’变‘不想’,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进一步降低执行难度,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公信力和影响力,优化营商环境,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该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运用和做好说理执法这项工作,结合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塑造执法良好形象,展现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新面貌。( 王思恩)

原标题:巢湖开展“说理式”执法,执法更添人情味

来源:中国环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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