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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设立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的能动作用,加强府院联动,共护绿水青山,当天上午,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天门山举行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

在天门山设立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旨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司法需求,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环境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审判体系建设及案件审理,同时,唤起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府院联动、全社会共同行动的生态环境大保护格局。

揭牌仪式后,全体人员观看了环境资源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展板,随后到经开区法院观摩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庭审。

当天下午,市中院在该院司法陈列与廉政法治教育中心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开展环境资源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以“现场参与+融媒体直播”的形式进行。

“为什么要设立全国生态日,其设立有何深远意义?”“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群众常见的误区有哪些?”……直播过程中,嘉宾们通过分享身边的环境资源领域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将法律条文寓于案例故事和问答事例中,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易接受的方式让环保理念入脑入心,在寓教于乐中普及生态保护知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号召大家树立环保意识。直播中还播放了芜湖生态环境普法宣传短视频,设置法律知识抢答等环节,现场普法内容丰富,气氛活跃。在线上收听收看的网友们也纷纷为直播点赞,积极参与互动,活动赢得一致好评,掀起了线上线下共同学习环保法律知识的热潮。

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奋力推动芜湖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能动司法守护美丽江城。(记者 承孝安 张子豪)

原标题:我市设立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来源:芜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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