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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芜湖“外来物种公益诉讼”一案入选2022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

1月30日,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22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揭幕会,日前在北京举办。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国家级扬子鳄自然保护区长乐片区外来物种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2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

2022年安徽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加强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乐片区发展的提案,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逐级交办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南陵县院)。该院初查后,于2022年8月24日立案,与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陵站联合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群众,听取意见,调取卫星遥感数据,利用无人机航拍等手段对“福寿螺”“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规模及其危害程度开展系统调查;其中监管职能部门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分局,基层政府等。

2022年8月30日,南陵县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志愿者、律师代表等5名听证员及职能部门代表召开听证会,达成治理共识。8月31日,南陵县院依法对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局、县自规局)等行政机关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由县农业局牵头,协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治理方案,指导属地政府组织实施;配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时控制、消除外来物种危害。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农业局联合南陵县院,牵头召开专题会商会,制定南陵县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方案等;利用融媒体中心、种养殖大户微信群、外来物种手册等宣传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知识;召开集中铲除现场会,铲除外来物种约15万株。县自规局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扬子鳄保护区外来物种防治方案;邀请专家学者对“福寿螺”等问题实地考察指导,对保护区特殊性提出科学防治建议。2022年12月2日,南陵县院对该案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该案中,芜湖市检察院、南陵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将省政协提案转化成公益诉讼案件予以立案办理,以扬子鳄自然保护区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为切口,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推动外来物种综合防治,以高质效办案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汪美娇 黄莺)

原标题:芜湖“外来物种公益诉讼”一案入选2022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

来源: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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