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2月5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从肥东县公安局梁园派出所获悉: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群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日益提升。2月1日,肥东县公安局梁园派出所民警与群众携手救助一只受伤的野生“貉”。
2024年2月1日下午,辖区群众李先生带着一只小动物来到派出所报警求助:其在G329国道的辅路上发现路边有一只像狐狸的不明野生动物受伤,疑似保护动物,请求救助。
民警仔细观察,发现这是一只身长约50厘米,褐色、尖嘴、脸小、体胖的小动物,腿部有明显血迹。民警细心为受伤动物止血,一边找来苹果对其投喂,一边迅速与林业部门联系。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认定,该野生动物为“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当天晚上,梁园派出所民警与林业局工作人员将受伤的小动物移交野生动物救助站。
大皖新闻记者 许佳 通讯员 肖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