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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法”丨全国政协委员巩富文:尽快制定自然保护地法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在提案中建议,尽快制定《自然保护地法》,明确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规范各类保护地的建设管理工作,为自然保护地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

“当前,我国没有形成专门系统的《自然保护地法》和《国家公园法》,中央层面仅有国务院制定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实践中主要依靠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然保护地条例,各地政府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作为执法、司法的依据,导致法律保护标准不统一。同时,各地实行的自然保护区条例内容覆盖面过窄,导致跨省交叉自然保护地部分区域处于管理疏漏状态。”巩富文介绍。

由于自然保护地存在地域性差异,每个自然保护地资源禀赋也不尽相同,自然保护地的多功能性及开发利用的多目标性导致了潜在的利益冲突。巩富文建议,《自然保护地法》应遵循科学规划利用原则,协调不同利益主张的冲突,逐步建立适当的利益补偿机制,以实现多方利益的协调。

巩富文表示,考虑到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和管理需要多方参与合作,涉及政府部门、环境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同时每个公民也有参与的权利与义务,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立法应当考虑公众参与的途径与空间,促进各个主体广泛开展交流与援助。( 中环报记者张聪)

原标题:两会看“法”丨巩富文:尽快制定自然保护地法

来源:中国环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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