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明光市检察干警、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违法行为人将购买的3000余尾鱼苗放生到池河中,以鱼还“渔”保护生态环境。
去年5月至8月,张某某等4人分别在女山湖自然保护区、池河水域采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野生鱼类,造成生态环境受损。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犯罪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与明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动履职,督促违法行为人执行。
“电鱼行为通过强大的电流对水体鱼类、贝类、微生物造成致命的伤害,还会造成水体的污染……”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和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和群众讲解电鱼的危害。“我们希望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使受损害的渔业生态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修复,呼吁大家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表示。(全媒体记者王太新)
原标题:明光以鱼还“渔”助力生态修复
来源:滁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