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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公布3起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近年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管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理汇总了3起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案例一 利辛县孙乐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虚假标记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9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大队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视频监控平台巡查发现,利辛县孙乐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22时点火生产时,为避免点火时烟气排放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至2月23日10时才开启烟气排放自动监测设备,通过人为干扰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2023年2月21日至3月9日该公司正常生产期间,擅自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服务端”将生产设施工况标记为“停运”,通过虚假标记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之规定,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利辛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依据《安徽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或大气污染物”:”第(二)项“虚假标记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0版)通用裁量表计算核定,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二十五万元罚款。

案例二  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6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蒙城县大队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视频监控平台巡查发现,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8月1日2点01分至8月2日9点10分期间,二氧化硫折算值数据有突降现象,其中8月1日2点01分至2点02分,二氧化硫折算值由34mg/m³下降至11.834mg/m³、8月1日17点44分至17点45分,二氧化硫折算值由166.3mg/m³下降至32.8mg/m³、8月1日19点48分至19点49分,二氧化硫折算值由66.5mg/m³下降至11.3mg/m³、8月2日9点07分至9点08分,二氧化硫折算值由52.7mg/m³下降至18.5mg/m³。调阅上述时段自动监控站房视频监控录像发现,均有该公司人员进入自动监控站房并在工控机背面停留一段时间,其中8月1日15点44分和19点48分时段,有该公司人员使用连接氮气瓶的塑料透明软管对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分析仪进行干扰操作。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之规定,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蒙城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案例三  利辛县永兴镇振雷墙体材料厂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13日,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利辛县大队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视频监控平台巡查发现,利辛县永兴镇振雷墙体材料厂烟气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历史数据中,2023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28日一氧化氮与氮氧化物日均值数据未成约1.53倍的倍数比例。查询分钟数据发现2023年5月13日16时50分该公司NO实测值为32.68mg/m³,NOx实测值为50.09mg/m³,含氧量为19.89%,NOx折算值为135.09mg/m³。16时51分NO实测值为32.92mg/m³,NOx实测值变为32.92mg/m³,含氧量为19.88%,NOx折算值突降至88.53mg/m³。

以上时段的视频监控录像已被自动覆盖,但2023年5月29日视频监控录像显示,8时16分该公司人员进入监测站房对烟气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操作后,一氧化氮与氮氧化物数值恢复正常比例关系。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之规定,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利辛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案件启示

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隐蔽性强且性质恶劣,亳州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做到严厉打击,坚决遏制,体现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和铁腕治污的决心,给排污单位敲响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警钟。

原标题: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一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来源:亳州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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