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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典型案例 | 黄山市黄山区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 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

2024年6月,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黄山市发现,黄山市黄山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进不力,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

基本情况

浦溪河流经黄山市黄山区,接纳城区大部分排水。2022年至2023年,省、市生态环境警示片先后3次披露黄山区污水排入浦溪河问题。本次督察发现,黄山区推动问题整改不力,大量污水未有效收集处理,污水直排、溢流浦溪河问题依然突出。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污水管网排查整治不力

早在2019年,国家及我省就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要求到2021年底,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基本情况,基本完成错接混接点治理及破旧管网修复改造。黄山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滞后,截至督察进驻,城区91.7公里污水管网仍有29.6公里未完成排查,占总长度的32.3%;已排查出的886个病害点有239个未完成修复,占排查总数的27%。雨污分流改造推进不到位,城区154个住宅小区中,尚有42个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占比达27.3%。

由于雨污混接改造、污水管网排查修复等工作推进不力,黄山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偏低。督察组连续多日对该厂进行水质检测,进水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只有40.6毫克/升。督察发现,黄山区污水处理厂未经水质检测,直接估算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数据,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平台中填报。

图1  督察组连续多日对黄山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检测

(二)污水直排溢流问题多发

由于黄山区雨污分流不到位,雨季时大量雨水进入污水管网,挤占污水处理空间,导致部分污水直接溢流外排。督察组暗访发现,黄山区污水主干管内大量污水溢流,经月湾河排口涌入浦溪河,采样监测显示,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8.2毫克/升、0.95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7.2倍、3.75倍;西海路与浦溪路交口污水井大量污水溢排,经沟渠流入浦溪河,在河面形成约200米黑色污染带。该污水井东北侧存在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入河现象,采样监测显示,总磷浓度为0.77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2.85倍。

图2  大量黑色污水溢流,经月湾河排口涌入浦溪河

图3  西海路与浦西路交口污水井大量污水溢排

此外,督察组在浦溪河沿线琴溪路等多处雨水涵口均发现存在油污,6月29日现场核查时,大量机油经太平建材大市场东侧雨水涵口排入浦溪河,河面油污带长约1公里。

图4  大量机油排入浦溪河形成油污带

(三)问题整改不彻底

黄山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实际需求,长期以来,包括太平经开区的大量污水排入浦溪河。2020年8月黄山区成功申报了太平经开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国家专项债资金项目,但项目进展缓慢,直至2024年3月才动工建设。

2022年至2023年,省、市生态环境警示片连续3次“点名”浦溪河沿线污水直排溢流问题。但黄山区重视不够、紧迫感不强、力度不大,制定整改方案时仍未推进太平经开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而是降低标准,仅建设投运一台工艺为“磁吸+絮凝沉淀”的应急处理设施,对氨氮等污染物基本无去除效果,经检测,出水氨氮浓度仍高达10.6毫克/升。初步统计显示,自2023年8月试运行以来,经该设施处理后排入浦溪河的生活及工业污水共约454万吨。

图5  应急处理工程对COD去除效率低、氨氮基本无去除效果

图6  应急处理设施出水不达标

原因分析

黄山市黄山区及相关部门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不力,治理方案不够科学、系统,推动雨污分流改造及管网排查整治不到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原标题: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八 | 黄山市黄山区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 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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