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今年的主题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主动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协作联动,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去年,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在开展汽修行业环境污染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内多家汽修企业存在烤漆房活性炭箱内未按规定装填活性棉及活性炭等过滤材料等问题。经初核后,鸠江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在现场询问、实地查看、调阅台账、专业咨询等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鸠江区生态环境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同时,推动属地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汽修行业开展固废(危废)处置专项检查,并出台相关管理规范。
为推动“一案一事整改”向“一类问题治理”拓展,鸠江区检察院还协同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区汽修行业污染物排放、处置情况开展调研,推动芜湖市汽修行业协会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常态化治理,促进汽修行业绿色发展。
长江大保护是“国之大者”。位于和县长江石跋河口南岸的金固港口,曾连续两年被披露港口作业区物料未采取覆盖措施露天堆放、港口作业产生的淋溶水等污水直排长江等环境污染问题。2022年,省检察院将案件线索逐级交办和县检察院。经初步核查,该港口环境污染问题涉及多个方面,相关行政机关监管职责不清,致使问题反复发生。为此,和县检察院以事立案,经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快检设备检测,查明相关公益受损事实。
在此基础上,和县检察院向该县生态环境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后者提出的需要水利、港航等多个监管部门协同推进整改的情况,组织多个部门及属地政府召开圆桌会议,形成以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其他行政机关协同配合的共识。
安庆、阜阳、池州等市检察院分别与当地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办法或工作方案,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启动调查、开展磋商、行政机关(赔偿权利人)与检察机关工作在诉讼中的衔接配合等方面作出规定,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相互支持、相互补位,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提升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实习生 周洁 记者 方舢)
原标题:我省各级检察机关着力提升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
公益诉讼助推绿色发展
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