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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万件!2813个!中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成果发布

“2014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90.2万件,其中,2019年至2023年审结103.3万件,较上一个五年增长18.9%。审理的绿孔雀预防性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长江口码头公司绿色破产案等一系列标志性案件,通过创新裁判规则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机制,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法治进程。”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10周年成果。

据介绍,十年来,围绕重污染天气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加大审判力度,审结涉环境污染防治一审案件5.4万件;服务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审判力度,审结涉自然资源保护一审案件61.9万件;服务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围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加大审判力度,审结涉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一审案件31.9万件。

同时,服务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围绕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大审判力度,审结涉碳市场交易新类型案件518件。服务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围绕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维护土地、粮食、生物、核与辐射安全加大审判力度,审结涉环境资源安全一审案件28.3万件,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21年以来,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受理数呈现下降态势。其中,2023年共审结23.2万件,同比下降5.8%;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386件,同比下降11.5%。案件数据的变化集中反映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显著成效,也反映出人民法院促推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记者还了解到,全国四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从2014年134个持续增长至2023年2813个,我国已成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覆盖最广、体系最完整的国家。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统一归口机制,促进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衔接、高效协同,全国已有1200余家法院实现“三合一”归口。

“目前,环境资源法律适用规则体系不断完善。”最高法表示,2014年以来,制定、修订环境资源司法解释21件,发布规范性文件22件,指导各级法院全面准确适用法律,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发布环境资源指导性案例40件、专题典型案例共40批423件,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环境资源审判参考案例近300件,做实“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效能。

此外,最高法指导各级法院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禁止令等特色法律制度,让守护环境权益的法律条文变为鲜活的司法实践;探索适用、持续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碳汇认购等特色司法执行方式,促进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目前,各地法院在自然保护区、人文遗产地等重点区域,相继设立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1000余个,融合发挥审判、修复、教育、治理等功能。( 中环报记者张聪)

原标题:190.2万件!2813个!中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成果发布

来源:中国环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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