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放苗。”2024年12月16日,明光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来到女山湖湖畔,全程监督市人民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的“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张某某等4名违法行为人将自行购买的3万余尾鱼苗现场放生。
这是明光市纪委监委以“嵌入式”监督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此前,该市驻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日常督查中了解到张某某等4人的非法捕捞野生河鱼案件后,立即督促市人民检察院加快办理进度,并探索行之有效的普法方式。因情节轻微,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采取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对侵权人进行现场法治教育。
“在你们的教育和普法下,我深刻认识到电鱼的危害性,希望我们今天的‘补鱼’行为,能够弥补一些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张某某在放生鱼苗时说。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以公益诉讼“再监督”为重点,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推动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综合运用贴身监督、跟进监督、融入监督等方式,督促公益诉讼职能落实落细。2024年,全市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环境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1件,发送《检察建议书》25份。(曹勇 刘奇奇)
原标题:公益诉讼 共守碧水蓝天
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