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不少市民关心能否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哪些区域可以燃放、哪些区域不能燃放的问题。记者获悉,目前阜阳市多地已经对此进行明确。
其中,全年禁燃禁放(含大盘香)区域为:颍上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东至八里河东大道,西至五里湖湿地及花园小镇,南至八里河沿河大堤,北至滁新高速公路),以及各乡镇政府所在集镇;颍东区河东街道、向阳街道、新华街道、袁寨镇;阜南县临颍大道以南、京九路以东、环城南路(淮河西路、淮河东路)以北、鹿城路以西所合围区域;太和县城关镇、开发区、旧县镇、大新镇、赵集乡、关集镇、胡总镇、肖口镇、郭庙镇、双浮镇、高庙镇、税镇镇12个乡镇辖区;界首市东城街道、西城街道、颍南街道、光武镇、泉阳镇、大黄镇、田营镇、陶庙镇、靳寨乡所辖区域以及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各科技园规划范围内。
此外,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等12类场所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包括: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看守所、拘留所;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各地明确表示,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在禁放区域、场所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将责令改正并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放区域销售烟花爆竹的,安监部门对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处以相应罚款并没收物品及违法所得;物业服务企业等对违规燃放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公安或城管执法部门将对其罚款;因燃放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各地还公布了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经营、燃烧大盘香的举报电话,呼吁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条例和通告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全媒体记者 储继明)
原标题:多地明确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呼吁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减少环境污染
来源: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