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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亳州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1月21日,一男子因在市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依法处罚。

1月20日晚上7时许,亳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市区市政公园和城市展览馆附近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和周围散步和锻炼的群众核实得知,一名男子多次在不同的地方点燃烟花爆竹后便迅速开车离开现场,任由点燃的烟花爆竹燃放。

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合成作战室民警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经现场排查、公共视频查找,确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嫌疑车辆皖A8XXXX,经进一步核查,确定该车驾驶员为徐某前。1月21日下午4时许,民警将嫌疑人徐某前成功抓获,并在其车内查获剩余的烟花爆竹。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相关规定,警方针对徐某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这一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还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公共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市民应当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违规燃放烟火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

原标题: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亳州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来源: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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