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近日,金寨县发布了来源于该县农业农村局的通告,该通告说,梅山和响洪甸水库等重点水域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
一、禁渔时间: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禁渔范围:梅山水库、响洪甸水库两库丰水期全水域,涉及梅山镇、全军乡、桃岭乡、双河镇、南溪镇、槐树湾乡、古碑镇、油坊店乡、青山镇、流波镇、麻埠镇;城区河道(史河、东干渠水域),涉及梅山镇、经济开发区;
三、禁止行为:禁止一切捕捞(垂钓)水产品行为,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制作、销售禁用渔具,严禁从事破坏水体生态影响鱼类繁殖的活动;
四、违禁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禁渔规定,对违反禁渔规定者,将依照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相关责任,对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在非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禁渔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海事中心)、属地乡镇执法大队等部门将加强执法合作,对禁渔水域、禁渔水域通道、禁渔水域周边市场加大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禁渔期违法捕捞(垂钓)、运输、销售禁渔区水产品的行为;加大禁用渔具网具生产、销售、使用环节查处力度,打击各种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梅响水库等重点水域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六、举报电话:110、12315、0564-5210021;
七、实施时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梅响水库等重点水域禁渔的通告》(金政〔2024〕6号)文件同时废止。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陈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