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春季是大多数鱼类产卵繁殖季节,从3月1日起,淮河开始进入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
为落实禁渔期管理制度,2月28日,2025年淮河流域春季禁渔联合执法行动同步部署活动在凤台渔政码头举行,活动中,淮南市县区渔政部门、凤台县海事部门及与会人员在淮王鱼保护区组织开展2025年禁渔巡航执法行动,确保淮河春季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
据介绍,淮河干流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结束。其中,淮河淮南段长吻鮠(淮王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全年禁捕。根据相关通告和制度安排,在此期间,淮河干流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含垂钓),做到“人上岸、船靠港、网入库”,河中没有渔船、水中没有网具、市场没有河鱼。同时,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这是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此前,市农业农村局就淮河干流春季禁渔期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在主流媒体发布《禁渔公告》,市渔政部门发出《致市民一封信》,要求在禁渔期间,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精心组织部署,形成“地方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落实、相关部门配合”的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协调畅通禁渔工作格局,确保我市禁渔管理秩序稳定,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淮南市相关部门加大所辖区域水上巡航检查和陆上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制度的捕捞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禁渔区内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渔业违法违规案件高发水域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驻守检查。此外,积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理整治“三无”涉渔船舶、违规网具,严厉打击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垂钓进行捕捞的行为。
部署要求,要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张贴通告等传统宣传方式和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做好禁渔期宣传工作。通过及时发布通告、张贴标语、严格执法、以案释法、集中销毁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面。
渔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对于违反禁渔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张雪峰 摄影报道)
原标题:劝君莫食三月鲫 万千鱼仔在腹中
3月1日起,淮河干流进入春季禁渔期
来源:淮河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