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黄山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四大队执法人员在国道G205线K1587+600M黄山汤口镇乌泥关村民组附近检(巡)查时,发现公路急弯处路面被水泥浆污染,极易造成车轮打滑、影响公路交通安全通行。
执法人员立即展开现场调查,发现施工方正在施工,涉路管网施工中管理不当,造成路面污染。“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是好事,但好事必须做好。在这样弯急坡陡的地方,水泥浆污染路面,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执法人员依法向施工负责人谢某某出示证件,表明执法身份,晓以利害,宣贯法律法规,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
鉴于污染面积有限,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路面污染处进行了清理,同时表示不再出现类似问题,执法人员依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给予其轻微免罚的行政处罚。(焦志强 邵俊涛)
原标题:路面污染轻微免罚
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