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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发布5月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计划及要求

本网讯 4月29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了《关于发布安徽省2021年5月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计划及要求的公告》,考核时间、报名起止时间、准考证开放时间以及注意事项都有说明。

依据《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年 第5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辐射安全考核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9号),结合当前安徽省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5月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计划和相关要求发布如下:

      考核计划:

考核人数:每场30人

考核报名:请各位考生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HJSLY”报名。

考核结果公布时间:每场考核结束7个自然日内。

考核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号原省环境监测中心楼五楼会议室(合肥公交3路、快4路、136路和合肥轨道2号线安农大站旁,从长江西路与霍山路交口东北角原省环保局大院西门进入考场)。

注意事项:

此次考核为集中机考,请各位考生携带个人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必须安装windows7、8、10任一操作系统和谷歌浏览器60.0以上版本,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及手机(含热点功能)、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45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核。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务工作人员将在考场入口处核验安康码、测量体温、登记个人信息,不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或安康码显示为黄码、红码的人员禁止参加考核。

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考核的相关要求:

(一)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无需报名参加本公告发布的集中考核,由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行组织考核。生态环境部已针对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知识组织编制了参考试题库及考核规则,并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和辐射安全培训微信公众号(“辐射安全培训”)公布。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在参考试题库中按照考核规则选取题目,对本单位仅从事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的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留存考卷及相关资料备查。

(二)仅销售、使用III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人员自行组织考核后,单位在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时,申请书面材料中应补充一份III类射线装置从业人员考核信息表,表内应含自行考核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作部门、考核时间、考核成绩等信息;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申请许可证时,上述人员在信息录入时按如下方式办理:

应在“辐射工作人员”模块录入人员基本身份信息,然后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记录”中填入自行考核信息,其中证书编号可以填“自主考核”,培训机构可以填本单位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均填写自主考核当天日期,学时填写1。

后续考核计划,省厅将继续通过厅官方网站、安徽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及时发布。

如有疑问,敬请向省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咨询,联系电话:0551-62376698、62376699。

附件:

     1.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考核专业分类参考目录(2021年版,报名考核前请先对照该目录明确自己的报考专业)http://fushe.mee.gov.cn/index.phpm=Index&a=newsdetail&cate=7&nid=80&examlist=examlist&npage=1

2.考生报名照片尺寸与质量要求(报名时提交的照片应满足该要求,否则可能造成报名信息审核不通过)fushe.mee.gov.cn/index.php?m=Index&a=newsdetail&cate=8&nid=51&examlist=examlist&npage=1

3.网络学习资源地址:

(1)网页版:http://fushe.mee.gov.cn/index.php?a=course&m=Index

(2)手机版:在“哔哩哔哩(bilibili)”app中搜索“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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