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正在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4 14:54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11月14日,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 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皖环函〔2019〕662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安徽省重点污染源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经企业自查自报,县(市、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初核,省厅复核、公示、核查、审定等环节,对参与评价的企业形成了评定意见:诚信企业1071家、良好企业1556家、警示企业107家、不良企业18家。另有不予评价企业165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下载: 2021年度安徽省重点污染源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doc 4013.5Kb 安徽环境新闻网相关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标签: 企业 环境 生态环境 安徽省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