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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正在公示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11月14日,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  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皖环函〔2019〕662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安徽省重点污染源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经企业自查自报,县(市、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初核,省厅复核、公示、核查、审定等环节,对参与评价的企业形成了评定意见:诚信企业1071家、良好企业1556家、警示企业107家、不良企业18家。另有不予评价企业165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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