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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2023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和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情况正在公示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9月25日,从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黄山市2023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和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情况正在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264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249号)要求,分别下达黄山市2023年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936万元、2023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09.8万元。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经会商研究,拟将资金分别安排水污染防治项目7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7个(详见项目分配清单),并按程序报请市政府领导审核同意。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7天)

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传真):

市财政局:0559- 2355294

市生态环境局:0559-2320063  传真:0559-23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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