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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拟激励对象正在公示

安徽环境新闻网讯 2月18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安徽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为充分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促进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和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实施规定》(皖环发〔2022〕22号),经研究决定,拟将亳州市、宣城市、铜陵市、芜湖市南陵县、池州市石台县、黄山市歙县列为2023年度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对象。现对拟激励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期5天(2024年2月18日至2月2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意见。

电  话:0551-62379590

邮  箱:5156819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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