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蚌埠53辆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 发布时间:2024-11-14 10:58 安徽环境新闻讯 11月14日,从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2024年10月份经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及黑烟抓拍发现超标车辆53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车辆明细予以公告。 请相关车辆所有人及所属企业在本信息公开日起30日内到与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治理,经维修合格后再到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复检,逾期未复检将列入黑名单,年检时将不享受环保“十年免检”政策。 附件下载: 10月遥感超标公告名单.xlsx 12.55Kb 安徽环境新闻相关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标签: 生态环境 车辆 大气污染 机动车尾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