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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禁止和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目录公布

安徽环境新闻讯  6月19日,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蚌埠市禁止和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目录(试运行)》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为防治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蚌埠市禁止、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决定》(蚌埠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第二条“具体禁止、限制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禁止、限制时间、区域和行业领域实行目录管理。目录的制定和动态调整由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论证评估后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之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蚌埠市禁止和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目录(试运行)》,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现面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9日

注:1.本目录是在2020年《蚌埠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蚌发改环资〔2020〕405号)禁限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动态目录基础上进行调整的部分,2020年目录所有内容继续有效。

2. 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期2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将对生物基降解制品推广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论证,另行发布正式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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