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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组合拳 舒城县着力打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最后一公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打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最后一公里”,六安市舒城县紧紧围绕省、市决策部署,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在较短时间内,基本建立起覆盖县乡村三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及村级监督员制度,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区域协作”的生态环境监管网络。

迅速行动,夯实“四有”基础

8月上旬,六安市确定舒城为试点县后,舒城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组织研究实施方案,在目标、组织、职责等方面科学安排,更是在人力、财政等保障上硬化措施。目前,基本实现“四有”,推进改革顺利实施:一是有人专事。县乡环长办均挂牌成立,实行专人办公,县、乡级分别不少于5人、3人,县里将设立事业单位专司调度、培训等工作。二是有场议事。县乡环长办与环委办合署办公,设有专门办公室。三是有章理事。县里出台总体方案后,又指导性印发了监督长、监督员职责和工作流程、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各乡镇和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结合实际优化完善,并及时上墙。四是有钱办事。克服财政压力,建立补助与激励并举制度,县财政每月对村级监督员进行一定补助,每年奖励6个工作先进的乡镇(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上下联动,构建“三级”闭环

舒城县实现环保专项监督长制与环委会制度有机融合,开展补链式、强基式创新,明确县、乡(街道)党委、政府以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不仅要担好辖区内环委会主任职责,做好生态环保统筹推进工作,又要履行监督长整改、销号、督查、考核或上报等专项职责,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探索建立分级闭环机制。为此,把抓早抓小作为主攻目标,把属地整改作为第一原则,对于本级解决不了或跨区域的及时上报,力争80%问题村内解决、90%问题不出乡镇、100%问题县内整改到位,初步形成村、乡镇、县三级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闭环系统。目前,全县设立三级环境监督长600名,其中县级2名、乡镇级44名、村级554名。同时,县四大班子其他领导担任县级副监督长,督促指导包保点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务求实效,突出“双保障”作用

设立村级监督员,是这次改革的着力点,是真正落实“打通最后一公里”关键所在。舒城县综合多方因素,确定监督员制度时突出“双保障”:一是强化“双人”竞比。村级监督员一般不少于2人,2500以上的行政村、每个社区可设3人,县开发区城关园区、杭埠园区各设3个监督员,目前全县共设环境监督员1029名,网格化密度高,竞争性作用强。二是建立两个认定环节。对于经确认可担任监督员的,一方面公开发放公益岗位聘书,另一方面发放监督员标识牌并统一制作绿色制服。三是增量、存量监督并举。明确监督员既要发现、上报新问题,又要对存量问题,发挥整改监督作用,特别是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存在的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督促加快整改。

整体推进,加快“一张网”覆盖

舒城县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监督、督查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统一的制度体系为目标,以解决“河长”“林长”职责之外的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环保专项监督长制与林长制、河长制高效链接的交转机制,对于监督员发现属于河长、林长职责范畴的问题,上报监督长转办、分办到相应环节,确保问题不落空、各归所途,实现机制监管“一张网”。同时,着眼精准化、一体化、智能化、可视化,研发全县生态环境专项监督长平台,将PC管理端、各级APP应用端和环境监督员现场发现问题信息上报工作端无缝衔接起来,全面提升智慧环保功能,实现信息化监管“一张网”。

来源: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原标题:舒城县打好“4321”组合拳 扎实构建生态环保专项监督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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