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上路的重型柴油车,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排气管冒黑烟,人送外号“黑尾巴”,已经是当前空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
日前,铜陵市生态环境局联手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秋冬季柴油货车路查路检专项行动。
自11月份以来,两部门联合先后在铜陵经开区、义安区、枞阳县等区域多个路段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共抽检柴油货车245辆。
为进一步提升柴油货车路查路检工作成效,依法查处机动车尾气超标违法行为,切实形成高压震慑态势,11月12日,市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检测结果,依法对3辆路检路查超标车辆开出罚单。
下一步,铜陵市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不定时上路检查。希望广大机动车车主,定期做好车辆的检验和维修,让我们一起为“铜陵蓝”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原标题:动真格!我市开出首批柴油货车路检路查罚单
来源:铜陵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