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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亳州市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成绩亮眼

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亳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坚持党建引领,聚焦执法主业,不断开拓创新,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亮眼成绩。

2021年1-12月,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6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38%。全市共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287件(查封扣押260件、移送行政拘留19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7件、限产停产整治1件),较去年同期,案件数量增长30%,位居全省前三。

2021年荣誉榜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荣获“2020年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的组织”;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2020年全国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被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评为“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2021年9月,亳州市代表安徽省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大气监督帮扶实战练兵活动,四位同志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2021年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技能大比武二等奖,三人荣获全省先进个人。

在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评比中,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绩位列全省市级集体第一名;利辛县、蒙城县、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分别位列全省县级集体前三名。

敢于铁面执法

2021年,全市查处超标超总量、逃避监管以及侵害公众环境权益、严重污染环境案件18起,全部形成典型案例并进行公开曝光,起到了“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说法”的目的。在安徽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5起,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5起,全部移送公安机关。

勇于创新执法

积极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通过视频监控,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查处7起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弄虚作假案;利用蛙人、潜望镜查处1起通过暗管逃避监管排放生产废水案;利用无人机查处3起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案;运用走航车感知手段夜查3起“散乱污”;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查处亳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备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案,成为适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全省第一案;对亳州市某墙体厂篡改自动监测数据实施处罚,成为安徽省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第一案。

乐于温情执法

一是更新正面清单,对去年纳入《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出现环境违法的企业及时移出,对清单外符合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及时纳入,正面清单内企业增加到102家。对清单内企业减少检查频次或强化非现场监管,做到“无事不扰”。

二是实施首违免罚,对轻微环境违法违规企业给予免罚,办理了首违免罚全省第一案,全市共对10余家企业实施首违免罚,案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体现环保执法的力度和温度。

三是积极帮扶指导,制定了《中药饮片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监管手册》,到企业集中授课10余场次,多次聘请国家环科院专家现场为违法企业环保设施提升改造把脉问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完成对196家企业的服务指导工作,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四是开展信用修复,很多违法企业被行政处罚后成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影响到企业良性发展,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主动担当作为,到被罚企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信用修复”专项帮扶活动,帮助23家被罚企业修复了信用,进一步激发了失信主体的守信意愿,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此举被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安徽日报》报道。

善于精准执法

一是缺什么就补什么,为突破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会查”这一瓶颈,在单位会议室设置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让全体执法人员下班后“每天练一次”;精心编制了《亳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检查手册》,发给“每人一本书”;结合日常“练”与“学”总结心得体会,让执法人员 “每人讲一课”;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开展非现场执法,确保“每人办一案”。

二是做什么就比什么,为了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练兵氛围,组织举行了全市行政处罚卷宗评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检查、移动执法设备熟练使用、知识竞赛等方面的技能比武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能力。

来源:亳州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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