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执法人员进行秸秆禁烧巡查时发现:位于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朝阳村G329公路与丁庙路旁(E117.29.5,N32.55.8);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黄郢村蚌五高速公路旁(E117.28.58,N32.51.43)土地性质均为农田,现场核查时秸秆正在焚烧。且在高压线下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朝阳村秸秆焚烧现场
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黄郢村秸秆焚烧现场
当前,安徽省已进入午季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措施,大力推进综合利用,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保持禁烧高压态势,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引发严重污染事件。
省生态环境厅将及时通报和曝光相关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