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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别摘!别吃!阜阳街头大量出现

5月是枇杷结果的时节,眼下,阜城部分路段绿化带小区里的枇杷树已挂上了黄灿灿的果子,很是诱人。但市园林管理监察支队提醒:莫伸手!景观树果实不宜食用,擅自采摘枇杷果是违法行为。

不能吃!不要摘!

二里井新村里种植有多棵枇杷树,现在已是硕果累累,果实呈黄色,较小。5月13日下午,正值下午上学期间,不少经过的孩子拉下树枝,摘枇杷。摘完迫不及待尝了尝,“不好吃,酸得很。”

当天下午,记者在颍淮大道(西湖大道至淮河路路段)两边的景观带内,看到这里的枇杷树同样挂满了黄色的果实。每隔一两棵树上悬挂了“喷洒药物,请勿捡拾!”的提醒牌,提醒市民不要食用。

这些果子能吃吗?对身体是否有害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联系上了市园林管理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阜阳市在颍淮大道、泉河风景带等处种植有枇杷树。这些枇杷树属于观赏果树,与果园中专供食用的果树品种有所差异,果子小、口感差。

此外,为了保障绿化树木正常生长,园林养护单位会适时喷洒农药和杀虫剂,不可避免会有药物残留。种植在道路旁的景观树,日常吸收了大量汽车尾气,果实的重金属含量可能非常高,所以景观树果实不宜食用。

擅自采摘,违法!

去年5月,市园林管理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就发现颍淮大道鸿港花苑小区门前有市民带着自制工具采摘枇杷果。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制止了该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市民进行了批评教育。

“经过这两年的宣传,今年的情况有所好转,目前暂未发现市民采摘路边枇杷的。”市园林管理监察支队介绍,擅自采摘枇杷果不仅是不文明的,也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攀折树枝、采摘花卉、果实,破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园林管理监察支队呼吁广大市民维护城市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成果,严禁采摘景观树果实。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制止和举报此类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0558-2292110。

全媒体记者 汪文婕 文/摄

原标题:紧急提醒:别摘!别吃!阜阳街头大量出现

来源: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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