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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一小区多棵景观树被“砍头”

大皖新闻讯  “春天正是草木复苏,果树生长的季节,有人却将小区内多棵景观树的树冠全部修剪掉,小区多名业主表示,这是给景观树‘砍了头’啊。”4月22日,阜阳天筑逸景西区一业主向记者反映,这种粗暴修剪可能导致景观树死亡。

“目前,针对这几棵景观树被过分修剪,我们已经报警处理。”记者来到阜阳天筑逸景小区物业公司,公司内工作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修剪景观树的人员已缴纳了押金,并要保证景观树存活。

5棵景观树只剩下光秃秃树干

“天筑逸景分东区和西区,这些被砍树头的小区在西区,属于别墅区。”4月22日,阜阳天筑逸景小区薛女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不过,小区物业公司在东区。

4月22日,记者来到天筑逸景小区,反映人带着记者从天筑豪生大酒店东侧进入小区。沿西区东侧的景观河向南走了多10米,就可以看到一棵景观树被修剪掉了树冠。

“小区13号楼附近还有四楼也被修剪掉了树冠。”反映人气愤地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如果大家都这样修剪掉自家房屋附近景观树的树冠,小区绿化就给破坏掉了。

随后,记者来到天筑逸景西小区13号楼附近看到,这里又有四棵位于绿化带里的大树被修剪掉了树冠,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警方已介入处理

业主们先是猜测是否是物业进行的修剪?但物业对此坚决否认,并表示他们也不知情。不是物业是谁呢?赵女士表示经过初步了解,是小区里的一业主的私人行为,询问修剪的理由,对方也没有告知。

看到树木被破坏的样子,小区的业主们非常气愤,于是,物业选择了报警。

4月22日,记者来到小区的党群服务站,天筑逸景物业也在这里面办公。“经初步了解,小区目前有五棵景观树业主修剪。”天筑逸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其中一棵经当地社区进行了处理,另外四棵进行了报警处理。

《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城市绿化条例》第26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根据有关规定,安徽泉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勇表示,如果这些树木由开发商种植就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个别小区业主擅自损坏树木的行为有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并将面临相关部门的处罚。

“当地派出所已介入处理,目前,修剪景观树的人员已缴纳了押金,并要保证景观树存活。”阜阳天筑逸景小区物业公司告诉大皖新闻记者。

大皖新闻记者 王振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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