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事关生态环境、事关文明创建、事关城市形象、事关群众生活。建筑垃圾治理是一项意义重大而深远的系统工程、民生工程。当前,淮南市正深入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为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同时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现对五起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和违规运输处置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望广大建设施工、垃圾转运等相关企业和个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觉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行为,确保履行好建筑垃圾全程管控的主体责任和应尽义务。
案例一
案由: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2024年4月8日,经开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淮南**商贸有限公司在经开区长宁路实施了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开区城管大队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开区城管大队对淮南市**商贸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二
案由: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2024年3月12日,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寿县**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十五条之规定,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六之规定,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寿县**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45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三
案由:拆迁工地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环境污染案
基本案情:2024年5月14日,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安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田家庵区学院北路**项目施工时未按照规定落实扬尘措施造成环境污染。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田家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安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四
案由: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2024年4月19日,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发现高**在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健康路与科技大道交叉口附近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高**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高**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案例五
案由: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案
基本案情:2024年4月19日,八公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安徽**工程租赁有限公司在毕家岗街道矿南路东侧**区域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 九条之规定,八公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第二款之规定,八公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安徽**工程租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原标题: 第二批!淮南市城市管理局曝光建筑垃圾管理领域五起典型案例
来源:淮南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