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厨余垃圾处置项目主体建筑封顶,提前完成省目标考核要求的主体建设任务。
《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然而,缺少厨余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成为影响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的重要因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马鞍山市加快厨余垃圾处置项目,确保于2022年12月底完成主体建设,2023年建成投入运行。
马鞍山市厨余垃圾处置项目于2022年10月10日正式开工,计划建设一期规模为100吨/日,服务范围涵盖马鞍山市区(雨山区、花山区、博望区、经开区和慈湖高新区)、当涂县,并同步建立和运行一套厨余垃圾收运处体系。厨余垃圾处置项目采用与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协同的方式,总投资0.4亿元,BOT模式期限为25年(与餐厨项目截止日一致)。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设备及生产资料、道路等配套设施。厨余产出的固渣、废水、臭气将与餐厨垃圾现有处置工艺深度协同处置。
下一步,该项目将加快内部生产线建设和设备安装工作,积极与马鞍山市现有垃圾分类投放点做好厨余垃圾收运对接,力争尽早建成并投入运行。
原标题:建设“无废城市”(6)| 马鞍山市厨余垃圾处置项目主体完工
来源:马鞍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