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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开庭审理一起污染环境刑附民公益诉讼案

庭审现场。

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2月2日,由霍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代某海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部分驻六安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当地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以及县领导、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等共60余人受邀现场观摩庭审并开展评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全体人员参加观摩评议活动。

据悉,该案于1月31日开始庭审,庭审时间持续了4天。

这是一起由省检察院督办,地跨2市3县,涉案人员近百人(该案为系列案,本次庭审被告30余名)的重大污染环境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霍邱县检察院指控,2018年3月起,霍邱县供电公司职工代某海、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霍邱县朱某兵、吴某军等人在霍邱县户胡镇等地租赁厂房,搭建炼铅设备,后以每日5000至1万元不等的价格转租给李某等人使用。李某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购买废铅蓄电池非法拆解、冶炼铅锭并对外销售,以此牟取暴利。现已查明,代某海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6万余吨,造成土壤、大气环境严重污染。经鉴定,产生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800余万元。此外,被告人代某海、王某利用被害人害怕被刑事追究的心理,采用威胁向公安机关告发的方式,迫使被害人不得不向其交付财物。检察机关认为,应以污染环境罪追究代某海等3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代某海、王某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诉请法院判令代某海等30名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及相应损失,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发表了公诉意见。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举证、质证。此外,为明确指控,检察机关就该案遇到的专业性问题依法邀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对鉴定意见和鉴定相关问题接受询问。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庭调查持续半天,严肃庄重,节奏紧凑,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检察机关依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当庭对部分被告人提出从宽量刑建议。

据了解,在省检察院和六安市检察院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霍邱县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副检察长和专职检委为成员的专案组,并抽调公益诉讼和刑事检察的精干力量专办此案。2022年7月22日,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先期移送起诉的7批30人依法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续案件仍在办理中。

庭审结束后,参加观摩的代表、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当地部分乡镇负责同志,与三级院检察官们一起对庭审效果和案件办理进行了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卫东在评议会上作总结时指出,感谢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地方党委政府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他指出,检察机关要强化案件总结,加大普法宣传,针对受众群体确定宣传形式和手段,采取人民群众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延伸办案效果。要积极能动履职,坚定不移地履行“兜底”职责,以“我管”促依法“都管”,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类问题,通过“调研报告+检察建议”方式,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及时堵塞问题漏洞、促进诉源治理,推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切实实答好“人民至上”的检察答卷。(李易/文  解为渝/摄)

原标题:30余人涉污染环境案省检督办刑附民公益诉讼案

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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