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潜山两地的生态环境部门近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案件线索开展现场调查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安庆市自2018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以来,成立了由13个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导小组,按照“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的原则,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起。
安庆市强化线索排查,对生态环境违法刑事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案件线索等十类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先后完成生态环境部、省赔偿办各3批次的案件线索筛查,目前已启动并录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案件共9起,涉及大气、水体污染等。
案件办理方面,在深入开展案件调查的同时,安庆市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近两年来,办理了3起在省内颇具典型意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共计140余万元。
今年,安庆市将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政策宣传,加大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的摸排和办理力度,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及生态损害赔偿的案件及时启动赔偿程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让“有价赔偿”护住“无价生态”。(全媒体记者白萍通讯员龙建平)
原标题:让“有价赔偿”护“无价生态”
安庆办理9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来源:安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