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岳西县林业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岳林罚决自(2023)第Z03007号】,对一滥伐林木案自然人进行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于2023年12月20日补种滥伐株数3倍的树木计135株,并处林木价值7554.84元5倍的罚款计人民币37774.2元。
据了解,2022年10月,马某某在该县田头乡山场采伐松树45株,蓄积为20.8191立方米,折合材积12.5914立方米,当事人采伐松树时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属滥伐林木违法行为。
岳西县县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上述处罚。(记者 陈庆鹏)
原标题:岳西一村民滥伐林木被罚款还需补种复绿
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