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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监管执法方式 全面落实正面清单制度

近年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深入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坚持将日常监管执法与正面清单相融合,着力推动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去年,根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工作方案》,该局对正面清单企业名单进行修订,建立起9大类共66家正面清单企业列表,通过落实动态更新、推动差异执法、提升帮扶指导等措施,规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正面清单制度是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执法过程中的差异化管理措施,是以非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替代现场执法检查的制度。该局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指导,非必要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通过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非现场监管,实行差异化监管。一旦发现正面清单企业存在移出情形的,根据省厅《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程序及时移出清单,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库进行监管。去年,该局对正面清单企业累计开展非现场检查235家次。同时,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普法行动,组织引导重点排污企业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信用惩戒等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自身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记者 刘畅)

原标题: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正面清单制度

来源:宣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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