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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无为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不力 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2024年4月,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芜湖市发现,无为市石涧镇打鼓庙一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违规施工,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边修复边破坏问题突出。

基本情况

无为市石涧镇打鼓庙一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位于石涧镇打鼓村东北角,该区域存在18个采坑(CK1—CK18),2022年1月石涧镇政府编制了《无为市石涧镇打鼓庙一带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以下简称《工程设计》),2022年2月经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部门审查批复,总治理面积997.43亩。其中,石涧镇政府负责A、B、C(含C1、C2)、D1四个治理区,治理面积534.8亩;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负责D2治理区,治理面积462.63亩。2022年7月,打鼓庙矿山修复项目开始施工。

图1  石涧镇打鼓庙一带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分区图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随意拆分,违规审批

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规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一次性申请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不得化整为零,随意分期、分段或拆分项目进行申请,有关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也不得随意分期、分段或分次进行审核”。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委托下放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规定,临时占用除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150亩以上的,由各设区的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图2  无为市林业局违规分三次为项目办理临时使用林地许可

督察发现,为规避相关规定,石涧镇、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将321.23亩林地拆分为147.08亩、113.31亩、60.84亩,分3次申请林地使用手续。无为市林业局未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把关不严不实,违规为该项目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许可证》,且审批临时占用林地总面积超过省林业局规定的150亩审批权限,存在违规越权审批问题。

(二)侵占林地,破坏生态

《安徽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规定,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是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调整和变更。根据《工程设计》,治理区原有乔木林地316.75亩、其他林地41.41亩,共358.16亩,其中明确要求修复过程中保留林地274.62亩,允许采伐林地面积83.54亩。

无为市林业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该修复项目已采伐林地105.6亩,超《工程设计》采伐22.06亩,其中石涧镇政府治理区超范围采伐8.11亩,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治理区超范围采伐13.95亩。

图3  修复项目已采伐林地105.6亩,且已修复的CK2、CK9共29.85亩保留区域被全部损毁

《工程设计》还指出,CK2、CK9区域现状为“总体地势平坦,已被人工治理复绿,种植有侧柏等乔、灌木植物,植被生长较好”,属保留现状区。督察发现,无为市石涧镇违反《工程设计》要求违规开展施工,造成上述已修复并通过验收的29.85亩CK2、CK9区域植被全部损毁,生态破坏严重。

图4  打鼓庙矿山修复项目实施前后CK9区域对比图

(三)监管不力,污染严重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打鼓庙矿山修复项目牵头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市生态环境分局履行统一监管职责不足,导致该项目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周边群众多次投诉、反映强烈。督察发现,该项目剥离、削方等施工生产环节降尘、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石料破碎加工区喷淋设施未开启,大量砂石、土方等易产尘物料露天堆放,雾炮、冲洗平台等设施不正常使用,矿区运输道路洒水清扫不及时,扬尘污染严重。该项目治理区内违规设置加油站点2处、加油罐3个、移动加油车1辆,废机油桶等固体废物乱丢乱放,未按规范要求处置,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图5  修复工程监管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无为市交通运输局对该项目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监管不到位。督察发现,该项目使用的运输车辆多为四轴、五轴汽车。根据2021年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四轴汽车车货总质量超过36吨、五轴汽车车货总质量超过43吨,为超限运输车辆。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车辆称重计量系统数据显示,2023年8月19日至2024年4月10日,D2治理修复区出矿货车共28053辆,总质量242.7万吨,平均每辆车重达86.5吨,最大质量高达106.7吨。车辆超限超载产生的沿途物料抛撒及尾气非正常排放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环境污染,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图6  土石料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在山区实施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不得开工建设。打鼓庙矿山修复项目在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情况下,于2022年7月即违规开工,也未建设截水沟、排水沟等设施,矿区部分区域水土流失严重。无为市水务局履职不到位,至此次督察进驻前,才下发通知要求限期补办水土保持相关报批手续。

图7  修复工程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即开展建设

原因分析

无为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矿山生态修复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落实矿山修复要求不严不实、监督管理不力,石涧镇政府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不力,导致边修复边破坏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原标题: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七 | 芜湖无为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不力 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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