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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非法捕鱼、非法狩猎最终获刑

“我们不就捕了几条鱼,逮了只麂,怎么就犯法了?”

“是的,你们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狩猎罪。”

近日,为了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和典型案例的指引规范功能,营造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桐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分别在法院第四法庭和大关镇歧岭村委会宣判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两起刑事案件,群众和部分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庭审。

宣判结束后,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对判决结果无异议。法官借机对所有到场的人员进行以案释法:“在禁捕期、禁捕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狩猎会触犯刑法,所以大家不能为了满足一时的口腹之欲而承担法律后果!”(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李雨松 方滢)

原标题:非法捕鱼、非法狩猎最终获刑

来源: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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