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违规燃放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近日,合肥市肥西县公安局查处了两起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
12月4日,肥西县公安局铭传派出所联合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沿街店铺开展检查时,在某门面阁楼上发现违规存储的烟花爆竹共计60余箱。
经查,孙某某储存烟花爆竹并用于销售,派出所民警依法予以扣押。目前,孙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追查中。
近日,肥西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居民刘某在微信群中发布销售烟花爆竹有关信息。随后,警方介入调查。
经查,刘某在肥西经开区某厂区商住楼内存储2000余箱烟花爆竹,准备用于销售,肥西公安现场依法予以扣押。目前,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临近春节,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一些人心存侥幸心理,瞅准机会,在微信群、朋友圈做起了烟花爆竹团购销售生意。
警方提醒,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周勇
原标题:太危险!2000余箱烟花爆竹藏身商住楼内
肥西警方查处两起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
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