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公布5起烟花爆竹“打非”典型案例。
案例一:亳州高新区修某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案
2024年12月17日,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希夷派出所在日常巡逻中发现,辖区某小区北门有一辆面包车,车内疑似存放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锁定该辆车后,通过蹲点守候的方式将违法嫌疑人修某抓获归案,现场经过清点,从修某的面包车内共查获200余件烟花爆竹。经讯问,修某对非法购买、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修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修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谯城区城父镇王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4年12月15日,谯城区应急管理局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谯城区城父镇某村村民王某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61件。
王某行为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谯城区应急管理局将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谯城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王某非法储存的61件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三:蒙城县楚村镇某住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4年12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蒙城县应急管理局、楚村镇人民政府、楚村派出所现场核查发现,楚村镇朱集村施某某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176件,其中烟花618件、鞭炮558件。蒙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履行查封扣押手续,将上述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转移至专用仓库。
施某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蒙城县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施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案例四:利辛县胡集镇郭某某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
2024年11月11日9时许,利辛县公安局胡集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在利辛县胡集镇东街某某烟酒超市内部仓库发现郭某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共计8件。11月21日,利辛县公安局胡集派出所将“郭某某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移交至利辛县应急管理局。经利辛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调查,郭某某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属实。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利辛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郭某某人民币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60元(陆佰陆拾元整)、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烟花爆竹8件)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涡阳县标里镇姜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5年1月1日,涡阳县标里镇政府、标里派出所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标里镇柏华村姜王庄一民房内查获姜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25件。涡阳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配合涡阳县公安局标里派出所对现场非法储存的烟花进行扣押。目前,该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依法办理中。 (记者 赵琳琳)
原标题:市应急管理局公布5起烟花爆竹“打非”典型案例
来源: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