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禁止摩托车在部分道路区域行驶的通告。结合亳州市实际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决定在亳州市部分1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禁止摩托车通行,给医疗病患者营造安静的康复环境。
根据通告规定,在市区紫苑路、药都路、希夷大道、汤王大道形成的合围区及合围区边界的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禁行时段为当日20时至次日8时。
具体要求为,摩托车应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的时段、区域通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其他社会性车辆夜间行驶在该区域时应缓踩油门,低速行驶,避免产生交通噪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办法为,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保持安静的规定区域。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 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记者 李锦文)
原标题:3月18日起,我市部分区域禁行摩托车
来源: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