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新闻网消息 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消息,合肥市长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计项目正在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长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 2021AFFBZ02291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 1 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FFBZ02291
2.5建设地点: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
2.6建设规模:长岗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位于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具体位于已建长岗污水处理厂工程北侧预留用地上,污水处理厂可用地面积约133亩;本工程周边有较多大型企业,主要处理工业污水,处理规模为10 万m3/d。工程出水水质要求为:出水排放标准参照《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制》(DB34/2710-2016)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批复为准,出水水质按项目环评批复或者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2.7项目设计费用估算:约 4000万元(暂定)
2.8设计服务期限等详见招标文件。2.9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2.10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同时具有: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同时具有:①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具有不低于5 万/日全地下式或半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业绩,且设计出水水质不低于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该业绩与评分标准中业绩不可重复,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业绩应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4投标人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
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 计记分达 10 分(含 10 分)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 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 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6.2 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以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3.6.3 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6.4 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
(2)有较好的信用和能力,有利于更好的完成设计任务。
3.6.5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①商务评审仅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评审;②拟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③设计任务中的主体、关键设计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
3.7 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3.8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 。
4.2获取方式:
①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②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③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无须支付。
④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191761。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 03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03日 11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398号A座1-6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5191750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398号A座5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65191761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话:400 998 0000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话:0551-68110066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电 话: 0551-66223530、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疫情防控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本招标项目为流标后重新招标。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7254553198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23701021001095993234760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